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通经信节能〔2017〕12号)以及我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将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宣传重点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在宣传周期间,各校要充分利用报告会、现场会、知识竞答、科普展等主题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集队集会等时间,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期间,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教师使用电脑减少待机消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新能源汽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和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
(三)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节能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并以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为主题制作节能宣传周板报。张贴节能宣传画,做到节能宣传人人参与。组织动员青少年继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向广大青少年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鼓励广大青少年参加“低碳生活 变废为宝”手工作品展示活动,充分利用生活中常见废弃物,通过再加工制作,变成生活中的装饰品和艺术品。
(四)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将生态文明理念带回家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影响家庭、家庭促进社会节能节约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学生与家庭成员共同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绿色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五)认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各校要积极与当地节能主管部门、节能服务企业、节能试点园区和试点社区联合开展节约知识义务宣讲、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节能企业参观等活动,形成多方参与节能宣传教育的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各学校要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于6月23日前将各校工作总结及活动照片的电子版报发至基础教育科周习平邮箱(直属学校直接发送),邮箱:1398500173@qq.com,联系电话:80923806。
启东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